生活感想 | Life

结束与开始

上周五是这一份工作的最后一天。

自从递交辞呈,就一直有一种期待与忧伤交错的复杂情绪。大概大多数人都不会觉得找工作是一件值得享受的事情吧!我每次换工作也都是,总是事出有因。

1

干第一份工作的时候我还是个英语专业的学生,想做开发纯属热爱与自学。当时大四下学期,同学都开始找实习;我爸放话说,毕业找不到工作就把我赶出去,所以我找起工作来。。。特别有动力。

英语专业又不想吃英语的饭,还能做什么呢?

我一向理科比较好,觉得程序跟逻辑沾边,解决问题会很有意思。触发点是大学的时候我试图宣传国漫,想找人做网页,发现居然要几千!!当时想,要是我能自己做就好了。还有就是我大三暑假的时候,看了paul graham的《hackers and painters》,所以也算各种因素,埋了这个梗。

当时觉得开发就是写网页,只要是个公司就得要有网页,所以应该总会有饭吃吧!还有就是,开发这种算是全球通用的技术,不像律师医生这种,哪怕厉害也只能在当地厉害;所以如果我哪天厉害了,可以环游世界,到处住一住,随意接单,哈哈哈。

面试那时我才刚跟着w3schools的目录自学不久,for loop都还没用顺,对于公司看在我太热情的份上,愿意带我这种绿得冒芽的新手,也很是感激。那时候做起开发来还是很开心的,虽然到加班加点有点多,但是跟朋友加班也算是革命友谊是不!哈哈哈。公司也每年会一起出去玩,当时一起进公司的小伙伴也都很可爱,现在的朋友里,好几个都是这时候交的;反而是各种学生时代的朋友,因为现在完全不同职业不同人生,都很少再联系了,哎。

2

后来第一次换工作也不是我自己找的,是上海一家创业公司,看到我网上的资料跟博客,联系了我,说对我印象深刻。当时都没有什么代码面试的,好像就跟主管一聊,就拍板要我过去。这也是我的第一家远程公司,大部分时间我都待在南京家里,偶尔小资一下,喊在当时工作时间也挺自由的前男友陪我去附近咖啡厅干活。大概每两个月,公司会在上海聚个两三周,每次聚会都特别开心。那时候好喜欢搞怪欢乐的同事们,也喜欢这样工作的惬意自由,要离开的时候超级舍不得。

但是只做了几个月就决定来加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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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加拿大的时候,我挑了最短一年的学上,想先体验一下这里的生活。一年下来觉得喜欢,于是毕业也就开始找工作了。这是我几份工作里,唯一一家感情并不是特别深的工作。因为,毕业要申请工签跟PR之类的,就没考虑要找什么最喜欢的工作,先找到工作再说。找到工作以后,虽然没有特别激动,但也没有不喜欢,所以也就这么干了一年多。

当时辞职是因为那一年我过生日,p说要给我惊喜,跑到一家旋转餐厅去吃晚饭。庆祝生日嘛,就点了杯红酒,p喝了点酒难得话稍微多一点,我俩聊着聊着聊到工作,说到,人生就这么下去,工作到五十多岁再退休,等可以享受了人都老了。要么就是现在可着劲攒钱,攒够了就三四十岁退休,但是工作对我俩来说又不是纯折磨,少做点也还是有点意思的,所以干嘛自己把前面过得这么苦呢?所以,最好的状况大概就是干一段休一段,比如一个星期只上三四天班,或者一年只上八个月十个月这种,再不然,干个几年休息一年?

聊着聊着我说,我俩现在工作也都干了几年,也是时候了,此时不干更待何时,我们辞职去旅行吧!

p说:好啊!

然后计划着,计划着,我们就辞了职,出去玩了大半年。

4

等我们旅游回来,需要我重新找工作,我就发现了,找工作最难的不是面试,而是没有真正想去的公司。按理说找工作跟找对象都一个道理,就是不能只有一个选项,不然你就会选无所选。然而。。就是没有怎么办??

只有一家公司我在旅游后期就虎视眈眈地盯着,就是我后来的第四家公司。

当时远程工作还很奇葩,而这家公司完全是全球远程;又因为老板是北欧那儿的,公司文化感觉特别人文;总之就是一见钟情,越看越爱。当时回到温哥华,虽然也列了计划想要做算法,但是对于做算法心态还是有点不情不愿,唯独对这家公司是绝对的上心。

为了引起公司的注意,我洋洋洒洒写了好长的cover letter,并且找了CEO的twitter profile pic,精心画了一张头像,找到hr的邮箱,跟介绍信一起发过去;还扬言说,如果我进了公司,就给公司所有人都画私人定制头像。我还给好几个看起来跟点扯得上点联系的人都发了linkedin消息,能找到私人邮件的发了私人邮箱,包括有一个在温哥华上过大学的,还有一个家在法国跟p一个城市的。还有,我有把公司的博客全部看下来了!为了申请,能做的都做了,准备到百分之两百。

后来进了公司很久以后才知道,审我job application的人真的给看震惊了,把我放的画跟我放的话都发到公司大群里了,大家说这必须得招,哈哈哈。终面我的同事后来跟我说,这职位都已经挂了一年多了都没招到;我manager那一整个月,每个星期都要干掉五场技术面试,在我之前都只有一个人走到终面这一步,而这一个终面的就挂在他那里;但他一跟我聊就知道,就是我了,必须要雇。说得我好开心啊,哈哈哈哈!

4.5

这份工作做了三年,前一半是做nodejs的全栈,后一半我提出要转到做python的后端。

当时公司大概一百人不到一点,开发占一半,先前并没有跨部门团队转的先例,于是跟前端主管、后端主管、CTO都聊完,结果就是:可以是可以,但是如果转去后端,过不了试用期,就不能回原来的团队了,只能走人。

我豪迈地说,好!!

豪迈虽然豪迈了,当时压力还是挺大的,尤其是第一个月还给我onboarding,第二个月就让我oncall一整个月,后端团队的oncall又是出了名的事多。但是新工作这种事情都是,开头总是难,后面慢慢就好起来了。

本来我想转后端,有好大一部分原因是特别喜欢当时后端的boss,但是,我刚转进来他当月就走了!!当时看他离职信息看哭了我,我真的好喜欢这个主管啊。然后,进来一个跟我不大对盘的新主管。。。一方面性格跟我不对盘,另一方面后端部门的确是事太多人太少,且管理不当。我坚持了一年,也有给主管本人、cto、ceo、hr反馈,虽然并没有什么卵用,但我起码试过啊!不后悔了。

没卵用以后,我就决定走了。很巧的是,我提离职之前几个星期,这个主管就各种原因被劝退了。新临时主管是cto本人,人我是蛮喜欢蛮信任的;最后一个月管下来,我对后端的未来也慢慢开始看好。

但是,太迟了。

5

那时候觉得,不能改变我的公司,那就改变我的公司,于是就开始做面试准备了。

准备的第一步当然是,要把『算法这玩意,学来除了面试还能干嘛啊』的态度给掰正。说到底其实都是自己的决定,这次提前拎清楚了:如果要学就好好学,半半拉拉地学最后再给自己找借口,那还不如不学。一方面,我本来就不是科班出身,所以也从来没有系统学习过算法;再加上我刚入后端不久,系统设计也算是应该知道的基础知识。

所以算下来,起码这些东西一辈子认真学过这么一次,也是挺有意思的人生经历了。

所以我边工作,边带着算法从基础开始看了三个月,系统设计看了两个月,面试完了各种事也还一个月才签下来,这么算下来前后也有半年了,啊!

本来我想得挺美,觉得好不容易换个工作,可以休一个长一点的假,本来因为新冠的原因很久没回家,所以如果两份工作中间我休一个月,那不就有时间熬过各种隔离了!我脑子里算盘打得噼啪响,盘算着正好卡在放暑假的时候回家,在学校工作的爸妈就都还在家,可以陪我,否则我先酒店隔离两个星期,再居家隔离两个星期,然后立刻打道回府,憋屈也要憋死啊。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上海爆了。机票一查,直飞没的,从上海转机都还要二十万人民币,告辞!!!

所以七月份我打算在家画一个月的画,把前几个月因为准备面试而搁置下的坑全都给补回来。

新的结束,新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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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感想 | Life, 用心爱自己 | Love Thyself

民以食为天!

最近觉得胃疲惫已经很久了,过去两三个月,大部分时间既没有在家想做的菜,也没有出门想吃的餐厅。所以本来在家我做饭p打扫卫生的,我也倦怠到跟p换了职责,让p来做一天两顿饭,我来打扫卫生。

今天跟老宛聊起来,突然记得她以前有提到过说『人生的快乐与痛苦就在于找不找得到好吃的』,就顺口问了一句最近有吃到什么好吃的,什么又做起来比较方便,有什么可以让我馋起来、活过来的。

聊着聊着就开始心潮澎湃,对生活的热情又油然而生,就好像是失散多年的同志找到了组织,简直要流下激动的泪(口)水。。。!!!

与其说是为了找吃的,不如说是为了追求这种浑身热情的幸福感。

我一想,以前我好像也不是对吃这么在意的人,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大概是年初开始,因为考虑『既然99%的时间都在路上,到底要怎么享受这个过程?』所以决定要学习如何取悦自己。那时候列了一个『取悦自己的小事』的清单,然后跟朋友一分享,朋友说:你这列的一小半都是吃的啊哈哈哈!我一看,还真是。既然简单吃好就能让我愉快,何乐不为呢?然后就开始,不管想吃什么,路途遥远也去吃到它;逛超市也不再挑划算的健康的,就纯挑想吃的买。

记得前几周看到一句话觉得特别喜欢,说:

我为我喜欢的东西大费周章,所以我才能快乐如斯。

是啊!就是要在难得喜欢的时候肯花心思去大费周章,活着才越来越有意思。

从那时候起,慢慢地,食物不再是燃料,而是享受,而没吃到想吃的东西,身体跟大脑都很清晰地表示,不满足!而且还会因为饭菜太烂、太不满足而心情不好。

这根本跟老宛以前形容得一模一样啊!

只可惜她人在华盛顿,instagram上的心迹推荐根本吃不到,只好交换了吃货的菜谱心得。老宛给我发了个酸汤肥牛的,结果我打开一看,这不是我也之前在看的王刚吗!我还把频道发给p了的,让他挑个想吃的我来做。做了几个看起来不太难的,味道都也还不错吃。王师傅也比较实在,没什么花哨,就是步骤跟原理总结,看着也是舒爽安逸。

然后晚上没忍住就又把最近的新发菜谱都给看了,虽然是看到吃不到,也觉得好幸福。我看做菜总比看吃菜要幸福,就是一种油然而生的,为了生活而踏实努力、去争取每天一点点小幸福的感觉。

看着心情真好啊!

要是有人每天变着法子给我做好吃的就好了,哈哈哈。

对了,前两天出去旅游,在airbnb的时候我做了家常,p爸p妈就洗碗;这两天p爸妈在家,p妈晚上负责做饭,我就负责洗碗。总之做饭的人不洗碗,嘿。每天晚上不用考虑吃什么就有法式大餐吃,真好啊!

这么说着,我突然好奇如果雇个私人厨师来每天烧一顿晚饭要多少钱。。应该超贵的吧。。。不过哪怕一周一两次感觉也可以好期待啊。。。然后我就去查了一下,两人份的私人厨师,一个人两百块的样子,一顿就是四五百,啊。。。。。。顿时浇灭一腔蠢蠢欲动。

大概goodfoods这种准备好食材,给你自己料理的就是工薪阶层的平价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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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日记 | Travels

BC七日游

前两天看落日,跟p聊到之前去新西兰澳大利亚时候看到的一晚落日。我说那个日落真是好看啊,在海边,整片天都烧得红灿灿的,水面上黑天鹅点缀的一小抹暗色的对比,拿手机拍照又完全拍不出那个颜色来,就只留在记忆里了。

p说,是在哪的来着?我说,在xxx的吧!p惊得掉下巴,说,你从来都不记得地名的,怎么这个就偏偏记住了?我说:大概是因为那天写了个日记吧!所以作为一个对过去发生的事情没什么记忆的人,发生了什么不写下来,就丢了。要记录下来啊!

因为辞职的缘故,我推掉了这星期公司去奥地利的聚会,一半觉得不用一做二十四十个小时的转机来回奔波调整时差而长舒一口气,另一半也还是有点可惜,毕竟这份工作从始至终,正正好好夹在新冠的开始与结束中间,所以基本上除了少数几个同事,谁都没能见到。

所以p爸p妈年年来加拿大看望我俩,俩口子又是爱旅游的人,每次见面都是到处旅游,我一向超级宅拒不出门的,这次给新冠憋得太久了,居然也有点期待。

Pemberton

先去北边一点的penberton骑了马。

不公平的是,因为一行人中我看起来总是体重比较轻,每次分配给我的都是老马!!前几年过生日第一次骑马的时候,给我派的老马有气无力到我简直要不忍心继续骑它。这次也还是十几岁的老马,不过这次好歹载我还没什么问题。分给p的总是年轻力壮的帅马,这次带队人跟我们说,此马平时都是负责拍宣传照的,如此之帅。

我抓拍到一张帅马吐舌头的照片,看起来一副快要被骑死了的样子:

😛

带队殿后的女生说,这种走路用的马队,不管什么马都是男孩子,因为如果有女马在队伍里,男马就都忙着争奇斗艳,也就没工夫走路了。

带队大哥说,骑走路的马,最难的大概就是既要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因为马们平时的口粮都是干草,所以每每在小树林里走,看到边上绿油油的树叶嫩草,就像小孩看到糖一样心动。这时候它朝哪低头,就往相反方向拽缰绳,让它吃个空气就行。大哥说,马儿就像小孩,有不熟悉的人来骑它,它总要先在作死的边缘试探一下,如果发现骑手是个好欺负的软蛋,就会经常停下来吃草;但是如果发现骑手是个厉害的,试探几次无果也就放弃了。

嗯。。好像听到了很有道理的育儿经啊!

Vernon

后面四天去了温哥华东边的vernon。这城市名字起得,听一次我就我想起一次哈利波特的叔叔。

BC越往东边走,明显树就开始稀,山就开始秃。在温哥华北边秀发茂密的山都是,爬起来那叫一个舒爽,树荫把烈日盖得严严实实的。在vernon爬了个叫Spion Kop的小山坡,我爬一路就在想,这树长了都是白长的吧,一点都不遮阴。而且全程蚊子精准定位追踪,也不知道是同一群在陪我们一起爬山游览,还是真的每一平米都有新的一群蚊子啊,平均每过十秒就有一只优雅降落在p身上。我穿的是雨衣,扎不透,诶嘿。

后来跟酒庄的大哥聊到,大哥说:最近阴雨连绵,山上留下很多小水洼,所以也就养起蚊子来了。

这地方酒庄是真的多,至少有一打吧!车开一会就路过一个酒庄,也都自带满山坡绿油油整齐齐的葡萄藤,让我想起迪卢克家的晨曦酒庄。

刚来的那天,我们顺路去了一个酒庄。我的妈,那哪里是酒庄,根本是个奢侈品店。卖个酒而已,门口超热情穿白衬衫晚礼服的迎宾帅男美女是要干啥;卖酒就卖酒,用gucci的箱子装着摆摊是要怎样,跟放旁边摆卖的《巴黎chic style》、《可可香奈儿》的书是有毛线关系。不过这种奢侈品店也真的是,亚洲人总是超多,说中文说英文的都有,明明是挺偏僻的地方啊= =,亚洲有钱人真的多。

到后面去了另一家酒庄,好歹是个卖酒的了,去体验了品酒。但是很不幸的是,我前一天因为不小心把一个生鸡蛋挤碎在背包里,为了避免鸡蛋发酵臭死,包留在airbnb洗了,没带id,所以品酒我也没体验到。以后有机会再说吧,来日方长!

跟品酒大哥聊天的时候,我说,我觉得甜酒一定更好喝,因为我完全不能体会到普通酒精的快乐,所以最甜的是哪种酒?

大哥神秘一笑,掏出一瓶细长的酒,介绍说:这叫ice wine,特产于加拿大跟德国。冰酒之所以叫冰酒,是因为这得等葡萄入冬挂霜才能摘采,所以产量低,糖分也高。大哥说,普通的红酒含糖量最低,白酒稍高一点,不过大概也就10g每升,你猜冰酒有多少糖?

我说:大概20g?

大哥:200g。

我:啊?!那跟蜂蜜有什么区别啊!

大哥:对啊,所以你把冰酒倒进杯子里,都会浓稠到挂杯的,每次也就喝一丁点而已。

我大为震惊。于是虽然不能尝,我还是执意买了一瓶冰酒,打算回家来试试。甜酿而已,谁怕谁。路上我问p:如果这酒超甜的话,冰酒是哈利波特里面说的那个『mead』吗?hp里提到的是oak matured mead。p说:不是啊,那是完全不相干的东西。

说来也真巧,我们从酒庄出来,转头去了一家蜂蜜农场,尝了各种花蜜(其中最奇怪的就是薰衣草蜂蜜,尝着就觉得,这明明是闻着装饰用的香味,怎么吃到嘴里了。。),这就有卖mead的,我一查,mead中文翻译叫:蜂蜜酒。嘿!!!于是我又挑了一瓶用各种莓酿的蜂蜜酒。

p说,你这连喝1%酒精都会上脸的人,突然买这么多酒,是打算要变成酒鬼嘛?

我说:不怕不怕,反正这是家庭小酒庄,产量小到都不对bc liquor销售的,这开车来回要十个小时,就算我想买也买不到了。

出来的时候跟养蜂大哥聊了会,我:蜂巢门口堵着的一堆蜜蜂是要干嘛,门太小挤不进去在排队吗?

大哥说:没有喔,丰巢温度偏高,这群工蜂在努力用翅膀把新鲜空气扇到蜂巢里去呢!

我:这完全是被当工具用了啊!!这特么就是群蜂扇啊!

大哥:除了蜂后能活五年,普通蜜蜂只能活三个月,都是轮流换工种的。有劳动能力以后,年轻蜜蜂会开始帮忙喂养其他的小蜜蜂;再长大一点它们会跑到门口来值守卫班;而他们『人生』中最后一项职责才是去采蜜。

我听着听着鼻子一酸,突然觉得有点悲伤。

如果以后有个后院,除了养鸡养猫养狗,养点蜜蜂也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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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的联结 | Connections

善良的战斗

因为表弟推荐,去看了《Everything Everywhere All at Once / 瞬息全宇宙》这部电影。

其中丈夫说的一段话我很喜欢:They’re only like this because they’re afraid. We all need to be kind to each other. You might think me weak. But being kind is how I fight. 他们这么凶这么残暴,只是因为心里在怕,所以拜托你善待他们。你也许会觉得我很软弱,但善良就是我战斗的方式。

是啊!让善良成为我战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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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感想 | Life

过去已过去,未来还未来

这两天在考虑生命中永恒的不确定性。最好的状态大概就是:

  • 有强烈的欲望与热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去哪里
  • 同时并不给自己设定故事线必须要如何发展,对于任何可能都抱持着一种好奇的态度
  • 对未知的好奇 = 99%的信任(对自己、对外部世界)+ 1%的勇气

大概就是:

  • Having a clear purpose, yet walk with the freedom of curio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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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画相关 | To Draw

练习、练习、练习

这周给自己放个假,放空大脑,思考人生、宇宙与一切。。哈哈哈。

首先刷了几个小时的知乎,然后把它给删了= =。因为发现只是打发时间,在手机上看得眼睛又痛,而且戾气真的是好重,看得心情沉重,身体也不放松,所以说我到底看它干嘛?每次下知乎,都是因为国内发生了什么事情,想迅速摸一下状况,然后破网页协议还不给浏览答案,必须要下app。于是下了,看了,过两天,删了。

然后把之前欠下的youtube也都给看了个爽。

推荐一个很搞笑的youtube栏目,叫Twosetviolin的,大部分是小提琴相关。过段时间翻出来看看就心情很好。

搞笑归搞笑,俩男生对古典音乐的热情真的是溢出屏幕,看得我好感动。其中有一个视频,说俩人为什么从交响乐团辞职了,说其中有一个原因是,很多时候人在乐团待久了,乐团里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艺术表达的欲望也越来越低,演奏只当一份工作而已,这时候如果你还特别有热情,看起来就像一个『try hard』。大家都得过且过了,你还那么认真,就成了一种奇怪的不合群。所以他们觉得,不想以后也变成那样,所以得离开。

还有他俩对于很多时候大众所持『genius is born, not created』态度的匪夷所思。因为,普通人只看到天才在聚光灯下最闪耀的一刻,只觉得距离好远,不是我这种凡人可以企及的,但不是我的错,人家一定是天生英才,所以『had it easy』;而反倒是同样创造美的人才能明白,要达到这一步需要从始至今多少个小时的练习,而这些『天才』仅仅要维持现有水准、甚至在现有水平上想要提高一点点要付出多少努力。

就凭这一点,看看也好值,提醒自己,美可以是热情的、快乐的,代价只不过是汗水与辛劳,但是沉浸进去,这部分的折磨也很享受。。。m了。=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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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他人评论影响的终极奥义

是:无论对方态度如何,都去爱他。不是相信他的意见,而是相信他的为人。除非是生理原因导致同感无能,无论什么样的人心底总有善良的地方。Then as much as I can, bring it out in people.

请不要讨厌我!不然我会难过得要死掉

因为成长经历,一直在断断续续考虑这个永恒的问题。之前有提到过,人的不自信是来自于对外部系统的过度信任。所以随便什么陌生人的评论也当成重要参考意见,说到底就是潜意识对别人的信任,把别人的意见放在自己的意见之上了。

至于为什么别人意见在潜意识里这么重要,大部分的确是因为成长过程中有条件的爱。为了生存,必须赢得唯一依恋来源的爱,所以父母的条件是什么就得去做到什么,否则大脑中的危机感会让小孩觉得生存受到威胁。久而久之,长大了也是,习惯于一定要获得别人的认可,一旦被人讨厌就会脑中警铃大作,寝食不安。

说『难过得要死掉』,半是开玩笑,半是真的,因为大脑中自己生存真的受到威胁了啊。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若不仁,我亦不义

前两天重读之前看书的笔记,一本讲恋爱的书:

我在《爱的能力》课堂上经常问,有谁是“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但同时又是“你不仁,我不义”的人?很多人举手,因为这是很多人引以为豪的做人准则。

很快,举手的人会意识到,他们的问题出在哪里。

一个人同时坚持这两个原则,这个人会做对人好或对人坏的事情,取决于谁呢? 是的,取决于别人。这个人会是一个善良的人,还是一个恶的人,也是由别人来决定的,那自己呢?

也许你已经发现了,这样的人没有自己,他们像牵线木偶一样,会向前走还是向后走,由别人决定。会伤害人还是利于人,也由别人决定。 可能有人会想:别人都伤害我了,我还要去爱他吗?我又不是圣人。 你不是圣人,你可以不爱他,但你可以选择不被控制,做一个内心自由的自己。

《积极恋爱心理学》

但是,这两个其实说的是同一件事啊!

为什么不被别人的意见影响?为什么不怕被讨厌?

因为无论别人是什么意见,是讨厌自己还是喜欢自己,自己的态度都是一样的,都是爱。就像loving kindness meditation(查了一下,这要翻译成『慈悲冥想』,好好玩)里形容的那样:

I wish for this person to be joyful.
I wish for this person to be peaceful.
I wish for this person to be free.

所以自己就自由了,因为不必再看别人的脸色来决定自己该如何行事了。无论对方对自己如何,有爱的时候就多给点爱好了,不必计算『他这个月没有给我买花,我也不送他巧克力好了』。如果送礼物的目的是为了被回送,那这不是礼物,是灰色贷款。爱别人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为喜欢的人带来快乐也是。但,总得一个人心里有爱的时候才给得出来啊。

爱有这么廉价吗?

但是爱到底是什么呢?敢说自己谁都爱的,是不是把爱说得太廉价了一点?

『爱』这个词现在到处用得的确是太广泛了,让人有点摸不着头脑。这肯定不是恋爱的那种爱,非要说的话『慈悲』还真是一种不错的形容;再具体一点可以说这是一种『默认对方是伙伴』的态度。因为不是敌人,因为是伙伴,所以希望他自由、快乐、幸福。

就好像,如果人生是一个开放世界游戏,明明有coop模式可以选,你好我才好我好你才好;为啥非要去挑战高难度pvp,搞得满世界都是敌人跟竞争对象,跟自己过不去?

所以亲密伴侣跟陌生人还有什么区别?

我觉得两者的区别不在于我希望爱人幸福,不在乎陌生人的幸福;区别在于两个人connection(链接)的深度,可以对一个人安全地倾吐、依赖的程度。

默认对方是伙伴,默认我们可以帮助彼此,但是因为相识尚浅,所以虽然请求帮忙并不会问什么大事,但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举手之劳的事情,陌生伙伴也还是愿意相互帮忙的。

除非相处下来发现对方心怀恶意或者没法相处,但即使这样,也只是离开,还是希望对方能过得幸福。

因为无论是大到不同国家与社会,还是小到公司团队或是三口之家,只有别人能够安宁快乐,这个群体里才能少一点戾气、多一点信任,群体中每一个人的幸福感才会有所提升。

所以,为了自己与伙伴的快乐

我不想总在原地等待别人的审判;讨厌也好喜爱也好,欣赏也行嗟叹也罢,我都不想让外部世界影响我的决定、态度与行为——我想要做一个有很多很多爱、多到想要主动去爱别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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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爱自己 | Love Thyself

无条件的爱

这两天在考虑同一个问题。

在有条件的爱下成长起来的孩子(比如成绩好或者被老师表扬了,父母脸色就特别好看;被喊家长了,父母就可以冷若冰霜好几天),因为潜意识已经完全接受『我只有xx才会被爱』,所以,即使长大成年了,这样的人也需要时不时地得到来自外部的肯定。如果被表扬被肯定,可以开心一整天;相对的,如果他们被谁批评、或者讨厌了,能反复难过纠结几天甚至几星期。

这人的自我价值认定,都不是说我多努力,我写出了一篇多深刻、多有意义的文章,而是说我在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上都有专栏。不是说我的作品多用心,而是有多少个粉丝,发一篇多少赞。他的自我评判完全来自于外部世界。

Dr. K, when talking about a reddit post

因为被爱是人存在的最基本需求之一啊。毕竟动物生理上来说,如果小时候不被爱护、或者长大了被族群摒弃,都意味着生存率急剧下降。所以为了生存,这样的人有着强大的『被人认可』的心理需求。

这我一直都是知道的。

但是另一面呢?如果爱不应该是建立在达到什么条件的前提上,无条件的爱该是建立在什么上的呢?

前两天早上想着想着,就问p:你觉得你对我的爱是无条件的吗?

他说,是啊!

我:怎么可能是无条件的啊!

p:不应该说是无论发生什么都全盘接受,应该说是接受度很高很高,要发生什么特别糟糕的事情才会不爱你。

我:但是为什么你会决定无条件地爱我啊?

p:因为我们认识这么久,都六年了,信任是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嘛。

我:那你觉得我对你的爱是无条件的吗?

p:对啊。

我一脸震惊= =。。原来我已经这么厉害,可以做到无条件地爱别人了吗= =

所以后来我在想,如果爱不是因为对方很厉害、很好看、很有钱,那大概是因为『链接度』。当两个人一点地更加了解彼此,随着时间流逝,互相袒露地越来越多,才可以越来越信任,这种独特的链接,才是在乎与爱的理由。

就好像小王子里狐狸说的,世界上有这么多花,这么多狐狸,但是因为你每天来给这朵花浇水,跟它说话,所以它对你是独一无二的花。你每天来看我,我对你就是独一无二的狐狸,我不在你才会难过。

所以:

Love grows with the strength of the bond.

所以为什么国内大部分亲密关系都是前面热后面凉,因为基本没有说谁想要逐渐深入地了解一个人,好跟对方产生万千世界中的独特绑定;正相反,只要是白富美高富帅,或者是最佳学术最强大脑,就ok,至于是哪个人,那无所谓,只要够优质,换一个也没什么区别。

因为我以前也是这样想的啊。现在,大概真的是被p给感染了,很多事情都是。

Dr. K 的建议也是,想要把 conditional love 重新给 condition 回 unconditional love 的状态,最好的方法依然是,去跟那些无条件接受自己的人在一起花时间。这样才能切身去体会与理解:affection should always have been bond-oriented, not condition-oriented. 习惯了以后,一个人的能量来源才能逐渐转回到自己身上。因为不必赢得别人的认可。因为自己觉得重要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并不是说陌生人的观点没可能有道理,而是陌生人的观点,完全是随机的啊:

The world might sometimes be right, but then again, on key occasions, it could be gravely and outrageously wrong. Everyone is endowed with their own capacity to judge.

It is not because the crowd is jeering that the accused is guilty, or vice versa. The chief of police, the lead reviewer of The Times, or the head of the Pritzker Architecture Prize might well be idiotic; these things happen.

Every decent and interesting person is going to accumulate a string of enemies as they make their way through life. It would be impossible for it to be otherwise, given human nature. The specific reasons will be varied and somewhat random.

We will constantly be the target of anger, but we don’t have to believe ourselves to be its true cause.

所以:

  • 过度在乎与信任外部世界的观点,来自于成长过程中有条件的爱
  • 这导致,一个人的状态与心情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人随机的喜爱与厌恶
  • 想要把能量源泉挪回到自己身上,需要自己多接触无条件的爱
  • 无条件的爱,来自于一点点逐渐加深的信任与联结
  • 习惯了无条件的爱,习惯了来自于深度联结的爱,才能真正无视他人的随机踩赞,才能有想做什么就去做的自我信任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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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伴走一程

前两周跟同事1:1闲聊,提到说友谊的开头总是有一点共同点。也许一起打球,也许一起打游戏,也许一起画画,也许同信一种宗教,也许一起工作,也许在网上看到有趣的人儿忍不住伸出触角……总之开头是这样开头的。

先不说现实世界里的友谊其实人生分道扬镳了都不太好维系,纯网路的友谊就跟网恋一样,哪怕是一起工作了三年的同事,没有见过面,不是说友谊不靠谱,但也不会刻意去维系,所以要么工作要么兴趣,共同点不在,风吹也就散了。

我昨天在想,但是,与其为分别而难过,不如就为能相伴走一程的这段短暂的时光开心好了。

因为哪怕是能够相伴走一生的伴侣,也只是相伴走一程而已啊。相遇就已经人生过去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了,走的时候又不是共赴黄泉,总也有先后。就说自己的生命都只是短暂的,所以,把跟朋友的每一次见面都当成一次生命的礼物,好像在大海里前行的鱼群,同样方向时相伴而行,不同方向时身边都会有不同的伙伴,各自有各自独特的可爱。

然后就突然有点能理解talor swift那种,恋爱都还没开始就看到结尾,但是也义无反顾地跳进去,愿意冒着心碎的险去尽情感受人生的那种勇气。以前总觉得没有结局的关系没有必要继续下去,但是现在慢慢觉得,不是只有恒久远的关系才有价值,每一个萍水相逢、为我带来过微笑的人都是可爱的过客,都值得我感激那共同分享的一刻。

就像歌剧魅影里《think of me》那首歌开头写的一样,浪花退潮后留下的都是贝壳与珍珠,然后兜里装满快乐的回忆,继续抬头挺胸往前走,期待生命中下一个惊喜的邂逅:

Think of me, think of me fondly
When we’ve said goodbye
Remember me, once in a while
Please promise me you’ll try
When you find that once again you long
To take your heart back and be free
If you ever find a moment
Spare a thought for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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